傍晚從台北回來,拖著超級疲憊的身軀,從暖暖下,直接去瑞芳。其實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這樣子走了。瑞芳,一個我一直都算喜歡的小鎮;從還沒有市儈前到現在,其實一直都是。到了瑞芳,我其實已經知道要做什麼了。在走六四的時候,我就已經打算好了,到了六二,我心以決。
那是個我約一年沒有去吃的親家鹹酥雞攤。
記得當時妳真的很愛吃鹹酥雞,每每說到高雄的鹹酥雞妳都津津樂道。而那次我便帶妳去瑞芳這間,我當時認為最好吃的鹹酥雞攤。也許有一天我吃到了剛剛下鍋沒有回鍋的鹹酥雞,雞汁滿溢,富有彈性的雞肉。與一般我在外面吃的死鹹乾材鹹酥雞迥異,所以我給他很高的分數。但印象以來,好像再也沒有這麼好吃了。有時候我說吃東西好比靠運氣,尤其是對於一些品質無法保持均一的食堂小店。而今天,我又再一次來,我想要碰個運氣、、、、。我買了大姊頭和親家鹹酥雞。
我記得當時妳判了親家NG,我有點訝異,但其實我仔細品嚐之後,還真如妳所講的。於是我便再也沒有來親家買過了。今日,算是個複查,我吃了一半,便塞入垃圾桶了。跟我幾個禮拜前去金山一樣,那個雞排。吃兩口就塞垃圾桶。全都很遺憾的被判了NG。
吃了大姊頭,吃了鹹酥雞,吃了豆花,買了瓶影料。不知道為什麼,
吃到最後,雙手發抖。就像是受到了極大的打擊般。但是是生理還是心理超前?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